惩罚原理(6/90)

惩罚原理不是行为分析学习内容的原因有三:

1. 如果有其他途径或者措施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和目标,那么就不用惩罚性的举措。

2.惩罚理论本身与强化理论相比,其定义以及与是否作为与强化相对的基础性行为原理的地位,目前尚有争议。

3.在某些情况下,惩罚有可能成为维持某行为的强化性因素。


关于惩罚有两种观点:

1.惩罚是依从于某行为之后的事件,该事件将减少该行为出现的可能性。

该观点不能解释泛化过程中泛化不足或泛化缺陷的现象。(什么是泛化不足或泛化缺陷?)

2.惩罚是基于某行为而呈现负性强化物或者撤走正性强化物的过程。

在一个惩罚性的条件和机会中所利用的任何刺激都首先应该是一个被证明可作为负性强化物的刺激,而这与事实并不能一一对应。(怎么理解呢?)


厌恶控制策略:通过呈现不喜欢或厌恶的刺激,无论是行为之前或者之后,来改变行为出现的可能性的策略。

在行为之前呈现厌恶刺激,但某行为出现之后,厌恶刺激就消失或者撤出,则某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增加,这就是负性强化原理;

在行为之后呈现厌恶刺激,则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减少,这就是正惩罚。


罚时出局见:

https://wenku.baidu.com/view/42e35e9233687e21ae45a987.html

你可能感兴趣的:(惩罚原理(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