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之退休办理


怎么先将办理退休的事情提出来呢?因为这段时间,在为同事办理退休时,遇到了一些意外困扰,而且也是很多四十多岁女性同事,特别关心的话题,所以罗列出来说说。

一、缴费年限已满15年

某天,接到一朋友电话:“我现在保险已经缴了15年,每年都要万把块钱,能不能停下来不缴了,等到50岁时直接办退休,哪怕退休工资少就少点,你看行不行呢?”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很多人的思维是,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了。当然缴费年限满15年是办理退休的条件之一,但是在退休年龄到达之前是不能有脱节情形的。

并且从2018年3月份起,自由职业者如果补缴,社保处将按当年现有基数征收,而不是以往年度基数计算,如果停止不缴,等退休时一块缴钱,那是很不划算的事。

二、已达50周岁退休年龄

就拿刚才这位朋友来说,听她的口吻,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的。当前政策,女性朋友以自由职业者缴费,50周岁也办不了退休,须到55周岁方可办理。

那么,在单位上班,50周岁就一定能退下来啦,也不尽然。上半年,就有三位同事,达年办不了退休,原因几乎类似,现有单位大概工作了十年出头,但在这之前,有的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有的是有过单位,但是中间有一段是自己缴的;有的干脆就没有缴过社保。

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三)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

我们应该明确知道这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不是其中一个或两个条件就行了的。

我们有个同事就很聪明,她在今年年初,找到以前呆过的一家小企业,与原企业沟通协商后,翻出以前上班时的工资凭证,为其补缴了两年。当然,从2018年3月份开始,社保处另外会按日计算并征收滞纳金,具体多少,我没细问,只听她说,和本金一样多吧。

但是,这样一来,这位同事办理退休的三个条件就同时满足了,顺顺当当拿到退休工资了呀。

三、提前5年办理退休

这里所说提前退休,是指女性朋友达45周岁,男性同志达55周岁也可以办理退休的情况。大致两种情形:

①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对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之一的,能够办理退休: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②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摘自《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当然这两种情形,除了年龄提前,其他两项条件还必须同时符合。

四、退职领取生活费

这种情况,实属万般无奈。

我所在单位,老板还是有人情味的,能够深该体会我们普通职工的生活困境,对于患病职工,即使医疗期休假结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要不是那种没有盼头的病,基本都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到45周岁或55周岁,满足退休所具备的条件为止。

其他单位,是否也愿意这样做,我就不得而知了。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条件的,应当办理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给生活费。

说白了,有些患病的同事,实在是因身体状况,不能等,也可能等不了,只好先办理退职,有一份微薄的生活费领取,对于一个普通家庭也是一份慰藉吧。

以上,就是现阶段在办理退休时遇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思路,当然这只是本人所碰到的事例。现实中,还会有其他未考虑到的疑惑,或者有更好的处理途径,希望读到此篇的朋友,分享出来一起探讨。

《礼记·礼运篇》云“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我想,这是世人所愿吧。


             2019.10.09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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