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天的信」你是不是超期待最后一封信呢?

图 / Clint McKoy

阿心:

今天的信不会很长,因为我只想说一件事,而这件事用一句话就能概括。

但还是先卖个关子,讲点儿别的。


昨天打开大衣柜要拿过冬的外套,掀开挂着的衣服,看见藏在后面的吉他,发现自己已经有一年多没碰过吉他了。

吉他并没有蒙灰,还是干干净净的,只是站在角落里有点儿孤单。

我摘下吉他套,慢慢取出吉他,套子上的拉锁划过琴弦时发出久违的声响,还是那样好听。

不知吉他是不是和人一样,都是放久了才更有味道。


本来是要穿衣服出门的,拿起吉他突然来了兴致,就坐在床边随意弹起来。

先弹了朴树的《白桦林》,又弹了谢天笑的《循环的太阳》,然后弹起《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没想到还都记得,看来肌肉的记忆力真是无比强大。

那天你问我,“你人生中第一件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弹吉他。”

从高中开始接触,到大学弹出点儿模样,之后虽然一直进步不大,但从来没有放下过。

转眼间,眼前的这把湖蓝色的吉他已经陪我超过十年了。

记得当时是老妈和我去买的,我一眼就喜欢上,但是琴头有些磨损,内心有点小挣扎,可最后还是买了这把,花了近千元。然后还很脑残地在琴面上贴了好几片蝴蝶的贴纸,当时觉得很酷,现在看起来真的有点low,又舍不得撕下来。

我很喜欢这把琴的音色,虽然我不太懂,但就是觉得它有层次,不尖利、不浮夸,是一把很会讲故事的吉他。


记得刚开始练琴的时候,确实很枯燥,而且还要忍受指尖在琴弦上摩擦的疼痛。

那时有个学长总和我吹嘘他当初练琴是多么刻苦,每天都要练5个小时,旁边放一碗冰块,指头疼到不行时就扎进冰块里,等不疼了再接着练。

我觉得他有点夸张,但他后来告诉我一句话还挺受用的,“你一定要坚持,挺过这一两个月,等你自己能弹出一段像样的旋律来,你就放不下了。”

这句话成了我当时的目标,于是每天爬格子、按和弦、弹练习曲……就这么过了一个月,终于学会了第一首歌《我们这里还有鱼》。

为什么学这首歌我都忘了,之前也没听过,就莫名其妙地学起来。

有意思的是,那年学校的文艺比赛,我和宿舍同学就凭着这首歌拿个了第二名。照片放在橱窗里,我看自己弹得还有模有样的。

更逗的是,后来的班级联欢会,我那个搭档拿着吉他给大家唱《都是月亮惹的祸》,我蹲在边上给他举麦克风,前奏弹得很花哨,结果第一句出口,坐在第一排的女同学一口水喷在我脚面上。

你说,这得奖的功劳不得有80%是我的?


哎呀,说这封信不会太长,好像又写了不少。

好,不啰嗦了,下面说最重要的事儿。

你还记得你曾经给我写过一首诗吗?叫《跑着去找你》。对,咱们的第一封信也叫这个名字。

我想把它写成一首歌送给你,算是咱俩的集体创作吧。

然后我会录成音频,在咱们一年之约的最后一封信里送给你。

怎么样?是不是超期待?


好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件事。这样我们又能多一个共同的作品,想想都很开心。

我刚才看了下吉他,琴码的部分有点裂开了。

所以周末先陪我去修吉他吧,否则影响了创作就不好了。


子戈

11月1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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