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情感的奴隶”到“生活的主人”

从“情感的奴隶”到“生活的主人”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个人的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情感的奴隶”   在这个阶段,我们相信自己需要为他人负责——让他人快乐是我们的义务。如果别人不高兴,我们就会感到不安,觉得自己有责任做点什么。此时,我们特别容易把亲人看作负担。   显然,这会伤害到彼此的关系。我常听人这样谈论亲密关系:“我真的害怕与人亲近。每次看到伴侣处于痛苦之中,我就极为沮丧,感到窒息,甚至认为自己是一个囚犯。于是,我就想尽快摆脱这段关系。”许多人认为,爱情就是牺牲自己来满足爱人的需要。刚谈恋爱时,他们对恋人的关心是自发的。那时,彼此的相处是那么地惬意、融洽和美好。然而,随着关系变得“严肃”,他们开始认为自己有责任让情人过得开心。于是,爱情开始沉重起来。   一旦面临这样的情形,我就会承认:“在恋爱中,我无法忍受丧失独立性。如果恋人过得很糟糕,我就会认为自己做得不够。我可能会由于不堪重负而提出分手。”然而,如果意识不到感受的根源在于自身,我可能就会指责恋人:“你太依赖我了,我能力有限,我们分手吧!”此时,如果我的朋友能够倾听我的痛苦,她也许会说:“你认为你必须照顾好我。这让你觉得自己失去了自由,是吗?”如果她反过来指责我:“我的要求过分了吗?”那么,我们的关系很可能就陷入僵局,甚至难以为继。   第二阶段:“面目可憎”    在这个阶段,我们发现,为他人的情绪负责,牺牲自己迎合他人代价实在很大。想到日子过得这么憋屈,我们可能会很恼怒。此时,如果遭遇他人的痛苦,我们可能就会无动于衷:“这是你自己的问题!和我有什么关系?!”虽然不再愿意为他人负责,但我们还心存疑虑。因此,我们的态度也就显得生硬。   有一次,一位女士在研讨班的休息时间兴奋地说,她很高兴认识到自己也曾是“情感的奴隶”。研讨班重新开始后,我建议大家做一个活动。这位女士坚决地说:“我想做点别的。”我意识到 ,她在捍卫她选择的自由——即使她的选择会与其他人的需要相冲突。   于是,我就问她:“你想做点别的,即使那会与我的需要相冲突?”她想了想,然后结结巴巴地说:“是......嗯......不是。”她的困惑反映了表达自己的需要只是个人成长的一个阶段。   这里,我要讲讲我女儿玛拉的经历。她以前是个“有礼貌的小女孩”,对别人的要求,总是百依百顺。她习惯于委屈自己来迎合他人。注意到这个情况后,我想鼓励她大胆地说出心里话。当我告诉她我的看法,她哭了。她很无奈地说:“但是,爸爸,我不想让任何人失望!”我回答说,真诚待人比委屈求全更为可贵。如果别人感到不安,我们可以认真地倾听,但无须责备自己。   不久以后,我就发现玛拉有了变化。有一次,她学校的校长打电话给我。他告诉我,他在学校和玛拉说“校内不能穿牛仔裤”,玛拉没好气地回答“见鬼去吧,你”。我很高兴,玛拉终于能够说出心里话。当然,她还要学着尊重他人的需要——我相信,这只是时间问题。   第三阶段:“生活的主人” 在这个阶段,我们乐于互助。我们帮助他人,是出于爱,而不是出于恐惧、内疚或惭愧。那是自由而快乐的行为。此时,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我们还发现,人与人相互依存,损人无法真正利已。非暴力沟通正是想帮助我们既表达自己,又关心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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