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的平头问题:碍格与出律

写格律诗要尽量避免平头。

但是律诗平头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声韵上的平头,另一种是诗句词意上的平头,称为“四平头”。

其中四平头是指律诗中有四句或六句用词意思重复,挤占发挥空间,是律诗文法的不当,但是并非大忌,比如陆游的《雪中二首其二》:

春昼雪如筛,清羸病起时。

迹深惊虎过,烟绝闵僧饥。

地冻萱芽短,林寒鸟哢迟。

西窗斜日晚,呵手敛残棋。

其中颌联、颈联的起头两字“迹深”、“烟绝”、“地冻”、“林寒”就是“四平头”。这个并非什么不得了的毛病,只是在写法上叠刻,重复,律诗的篇幅短小,而且本身平仄严格,那么在文法上变化风格是重要的表现手段,这种四平头的写法就变相地局限了内容的丰富表达方式,所以有评“碍格”。

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碍格”并不出律,所以这种问题一直没有定论,也不会发生平仄上的冲突。

另外一种就是和对仗有矛盾的平头:声韵上的平头。

声韵上的平头属于诗歌“八病”之首。这一点空海和尚(对,就是《妖猫传》里那个和尚)在《文镜秘府》中解释得很清楚,也举了例子,我们引用看下:

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同声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犯者名为犯平头。平头诗曰:“芳时淑气清,提壶台上倾。”(如此之类,是其病也。)又诗曰:“山方翻类矩,波圆更若规,树表看猿挂,林侧望熊驰。”又诗曰:“朝云晦初景,丹池晚飞雪,飘枝聚还散,吹杨凝且灭。

这是以五言诗为例,就是每一联的上句的第一、二字不能与下句的第一、二字同声调(平仄)。比如“芳时淑气清,提壶台上倾”这句诗中,“芳时”与“提壶”都是平音,这就是平头。是不是也能念啊,问题在哪?问题在这就没有遵守律诗最基础的平仄相对的规则。按照平仄,上句为“平平仄仄平”(淑字为入声字,仄声入韵),下句相对该是:“仄仄仄平平”。这很明显就出律了。

而对仗,特别是工对,不但要求词性相对,平仄更是要严格相对。所以,平头肯定是与对仗相矛盾的。当然“芳时淑气清,提壶台上倾”这两句本身不对仗,只是用来举例说明平头。空海后面的例子里面有平头又要对仗的,大家可以自己分析。

这些规则都是对诗人作品进行整理,发现语病之后整理出来的,平仄格律完全成熟之后,诗人进行近体诗的创作时,从一开始就避免了声韵平头的出现。所以现在能看到的声韵平头诗要么是格律出现之前的古风,要么就是近人的语病作品。

声韵上的平头其实是很好避免的。遇到这种情况,要解决的话就只有在对仗的情况下根据平仄换词。

而诗句意思上的“四平头,六平头”则更考查诗人的文采和表达能力。就好像这篇文章一样,里面也有重复啰嗦的地方,这就是写作水平的毛病,但并非写作方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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