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行使权力的成本

最近参与小区的维权行动,发现现任业委会独断专行,推出多项不合理议题,利用大多数业主们不太关心投票内容的惯例,将这些议题给业主们投票通过,业主们反应过来后,感觉上当受骗,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维权行动。

具体进展内容艰辛:
10月中旬业委会发出14项议题(见附件1)由保安登门让业主投票(不知具体内容你认真看否)之后公布投票结果是14项议题全部通过。因部分业主质疑这次纸质投票不规范,不严谨,甚至不合法(比如在架空层建员工宿舍这样明显损害业主利益的议题居然都通过了),部分业主建群并提出废除三期2018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们深入了解后,发现14项议题原来从一开始就因为有不合法的地方,被工作站和住建局驳回修改(见附件2)但业委会拒绝了修改的建议,仍然让业主投票,并以通过了就必须执行的姿态回应业主的疑问。

3,此后部分业主们反对14项议题,要求举行临时业主大会,重新改选业委会。但这次的签名没有留电话,因此反对无效。
4,反对群的业主们重新扫楼签名,征集到了20%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暂停14项议题中的7项,重新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对这7项议题重新表决。

5,业委会委托物业核实了业主签名的真实性。(见附件3)但在15天核实期截止的最后一天,又发了一份含有7项议题选项的核实表,但经住建局的回复,业委会发的这张表无效,不需要交。可以依序申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6,此后工作站告知反对群代表业委会已同意暂停14项议题的执行。开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7 目前业委会并没有暂停执行,业委会主任表态没有接到街道办的书面函,因此会继续执行。

8 业主代表递交申请,要求街道办核实业主真实签名,主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9 18天后,街道办仍未核实,回复并未有规定需要核实多久,目前正在核实。

10 业主们再次信访,举报街道办不作为,故意拖延核实。

看看以上的经过,多么的艰辛,现在业主维权的成本实在太高。目前政府也比较强硬,无论多少人上访,都是只按5人算。法制目前也不够健全,很多时候真是无处说理,一个不完善的规则就让你毫无办法,不知这个难题何时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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