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国际标准组织(ISO)和国际电子技术委员会(IEC)联合发布公告,宣称:4国上诉,没有得到充分的支持,据此,启动新电子文档国际标准(ISO/IEC DIS 29500)的出版程序,数周之内完成。此刻,我们是否可以松一口气了呢?能不能说:微软电子文档标准OOXML已经得到了ISO的正式批准呢?事实上,目前还不行。
实际上,公告只是一项TMB(ISO的技术管理委员会)和SMB(IEC的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根据JTC1的管理办法(第5版本)的11.4条款(如果反对TMB/SNB的一项决定,如何上诉),可以继续向(ISO理事会)秘书长上诉,只要准备好一切相关文件。秘书长在接到该上诉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提交各ISO理事会成员研究,在3个月之内做出最后决定。这就是说,上述TMB/SMB的“决定”,不管公告怎么说,还不是最后定论,不能高兴得太早。我们要有思想准备,OOXML的上诉有可能进入高一层次。
国际标准组织ISO受理事会领导,理事会设有一名主席。在2008年,ISO理事会的成员国家如下:巴西、西班牙、法兰西、美国、印度、英国、德国、丹麦、马来西亚、突尼斯、日本、肯尼亚、马让他、新西兰、南非、中国、新加坡和斯洛伐克。十分明显,如果再上诉到ISO理事会,事情就麻烦了。由于3个上诉国巴西、印度和南非都是ISO理事会成员,很有可能吵翻了天,只好不了了之。
微软基于XML标准搞电子文档标准化,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么复杂,耽误了整整两年时间,直到现在最终结果还不能确定。现今,在IT业里面,尤其在我国软件界,有许多事情要办,但是,到底该怎么搞法,都与此事有关。世界变化这么快,ISO办事却这么慢,确实要改革了。ISO理事会成员要是我们的山东人就好了,办事多爽快!(注:一条3尺多长的新鲜“大霸鱼”(刚从渔船上搬上海岸),才4元钱一斤!)我们对待OOXML的态度,大家能不能都爽快一点?该办的,就办,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不就是一个电子文档标准嘛!
我认为,OOXML和ODF两个电子文档标准之融合是正道,单条腿走路不是办法。在全球范围内,目前有几亿人在使用电子文档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有一个统一的电子文档标准当然好,但是,不能急于在几年之内就实现这一理想。融合是双赢(或是多赢),我们不能只顾我们自己的利益,恨不得天下都是UOF。实际上,UOF只是一个国家推荐的文档标准,而不是强制标准。想用UOF电子文档标准来抵制(甚至排挤)电子文档的国际标准(ODF和OOXML),那根本是不可能(也行不通)的事情。
四国上诉遭拒,OOXML终于过关
8月15日,国际标准组织ISO和IEC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拒绝4国上诉(即不再进一步考虑有关4国上诉的问题),并且开始着手新的电子文档标准的出版工作(需要数周时间)。但是,这个新的电子文档标准基本上(或是大体上)不同于微软Office 2007现在的实现方式(即OOXML),内容将有变化。同时,这两个组织表示,要吸取相关的经验教训(指有关OOXML的快速通道过程),继续改进、完善标准的制定政策和批准过程。
该新闻发布会没有透露为何要拒绝4国上诉的理由和细节。我们也别操那个心了,只要知道,从此以后,我们要面对两个不同的电子文档国际标准。ISO和IEC的联合新闻稿,总共只有四个自然段落,5句话,大意是:四国上诉,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不予进一步考虑,按照ISO有关规则,即将启动(新电子文档标准)出版程序,数周之内完成。
实际情况如下,ISO的技术管理委员会(TMB)和IEC(国际电子技术委员会)的标准管理委员会(SMB),根据ISO和IEC的有关章程,对4国上诉进行投票,以便决定是否进一步考虑他们的上诉要求。
当前,我们只得知IEC标准管理委员会(SMB)的投票情况,参与这次投票的成员国有: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德国、丹麦、埃斯坦尼亚、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新西兰、瑞典和美国,共计15个成员国。针对4个上诉国家分别进行投票,结果如下:(要求各成员国代表对不再进一步考虑其上诉进行投票,即Not to process the appeal any further)
1、针对巴西的上诉: 同意者8; 不同意者4;弃权者3
2、针对印度的上诉: 同意者10;不同意者2;弃权者3
3、针对委内瑞拉上诉: 同意者9; 不同意者3;弃权者3
4、针对南非的上诉: 同意者9; 不同意者3;弃权者3
另外,要求各成员国代表对需要进一步考虑其上诉(需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处理)进行投票,结果如下:
1、针对巴西的上诉: 同意者4; 不同意者1;弃权者1
2、针对印度的上诉: 同意者11;不同意者3;弃权者1
3、针对委内瑞拉上诉: 同意者9; 不同意者3;弃权者1
4、针对南非的上诉: 同意者5; 不同意者9;弃权者1
看起来,这两次投票结果很不一致,这是由于加拿大、中国、韩国和新西兰改变了投票立场所致。15个成员国,其中8个在投票时附上了保留意见,瑞典在第2轮投票过程中没有投票(算弃权)。
为什么,ISO和IEC只根据第一轮投票的结果就宣布“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要求超过2/3,弃权者不计入)?我们不去操那个心了,也搞不明白。ISO的投票结果,还没有透露出来。不过,ISO和IEC新闻稿说,如果没有人(成员国)再上诉(就这次投票结果),OpenXML就算正式批准了。但是,难免没有人再上诉,因为,投票结果这么糊涂,说不定哪个上诉成员国还是想不通呢?(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