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笔记13

【原典】

爱曰:“圣人作经,只是要去人欲,存天理。如五伯以下事,圣人不欲详以示人,则诚然矣。至如尧舜以前事,如何略不少见?”

先生曰:“羲、黄之世,其事阔疏,传之者鲜矣。此亦可以想见,其时全是淳庞朴素,略无文采的气象,此便是太古之治,非后世可及。”

【译文】

徐爱说:“圣人著经,仅为了去人欲,存天理。春秋五霸之后的事,圣人不肯把详情告诉人们,确实如此。那么,尧舜之前的事,为什么统统省略,丝毫不可得见?”

先生说:“伏羲、黄帝时代,历史久远而不详尽,流传下来的自然很少。这也是可以想象的,其时民风淳朴,重文彩的现象一无所有。这就是上古社会,非后世所能比。”

【原文】

爱曰:“如《三坟》之类,亦有传者,孔子何以删之?”

先生曰:“纵有传者,亦于世变渐非所宜。风气益开,文采日胜,至于周末,虽欲变以夏、商之俗,已不可挽,况唐、虞乎?又况羲、黄之世乎?然其治不同,其道则一。孔子于尧舜则祖述之,于文武则宪章之。文、武之法,即是尧、舜之道。但因时致治,其设施政令,已自不同,即夏、商事业施之于周,已有不合。故周公思兼三王,其有不合,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况太古之治,岂复能行?斯固圣人之所可略也。”

又曰:“专事无为,不能如三王之因时致治,而必欲行以太古之俗,即是佛、老的学术。因时致治,不能如三王之一本于道,而以功利之必行之,即是伯者以下事业。后世儒者许多讲来讲去,只是讲得个伯术。”

又曰:“唐、虞以上之治,后世不可复也,略之可也。三代以下之治,后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惟三代之治可行。然而世之论三代者,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则亦不可复矣!”

【译文】

徐爱说:“《三坟》之类的书,也有流传下来的,为什么孔子也要删除它?”

先生说:“就是有流传下来的,也因人世的变化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风气日渐开放,文彩日愈讲究,到了周末,想再恢复夏、商的习俗,已不可能,唐虞时的习俗就提也不要提了,更何况是还早的伏羲、黄帝时的习俗?各朝代治世的表现不同,但遵循的仍是一个道。孔子遵循尧帝、舜帝,效法文王、武王。周文王、周武王的治世方法正是尧、舜的道,然而都依各时情况而行,他们各自的政令制度互不相同。因此,就是夏、商的政策在周代实施,亦有不适宜之处。所以,周公思考禹、汤、文王的举措,碰到不合适的地方,还需夜以继日地深入研究。更何况远古的治世方法,又怎能重新施行?这正是圣人删略的原因。”

先生接着说:“但求无为而治,不能像禹、汤、文王那样依据时代的具体情况而进行治理,去非要实行远古的风俗,这是佛教、老庄的主张。根据时代的变化对社会进行治理,却不能像禹、汤、文王那样一切均以道为根本,而是根据功利行事,这正是五霸以后治世的情形。后世许多儒生翻来复去地讲说,都只讲了一个霸术。”

先生又说:“尧、舜之前的治世方法,后世不可能恢复,可以把它删除。夏、商、周三代之后的治世方法,后世不可仿效,可以把它删除。只有三代的治世方法可以实行。然而,世上议论三代的人,却不了解三代治理天下的根本,仅注意到一些细枝末节。所以,三代治理天下的方法也不能恢复了。”

〔评析〕

古人的著述以明道为本,不重文彩,留传下来的文字,可谓字字千钧。我们今天领略古人的经典,切切要务本当实,认真深究先圣们的淳朴。

夏商的衰败,是不变法而灭亡的;禹、汤、武三代的兴起,是不互相因循而称王的。因此圣人执政,法律与时代一起变动,礼制与习俗一起变化。从上古至今,朝代更替,时代日新,社会制度也随之变换,但中华传统文化却代代相传,弘扬光大。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则是民族之魂,是世代不变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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