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谈判

小区停车场的运行似乎进入了一个死结,房开认为自己是小区维权的受害者,他们拿着物业管理条例上关于谁投资谁收益的条款向小区业主彰显了自己对于停车场无可撼动的受益权,而小区自从有了业委会以后,业委会则拿出房产证上的公摊面积告诉房开,地下停车场是广大业主公摊部分,而且地下停车场本身属于人防工程,其产权在省人防,房开只不过是利用了一开始没有业委会,广大业主依照惯例承认了房开的收费权力,业委会一旦成立,便开始较真起这种惯例的合法性,结果就是双方对簿公堂。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交警可不愿意搅和进来,停车场运营除了取得人防的租赁权以外,还需要交警部门的认定授权书,经过这么一闹腾,交警干脆来到小区,将之前的授权书也收了去,并且告知双方,哪天扯清楚了,再来交警部门办理新的授权书。

于是,房开要想合法的取得经营权,就绕不开与业委会的谈判达成一致,业委会在多次维权,依然无法撼动房开对于象征着停车场管理权的一号门岗控制权,于是只能将房开没有取得交警部门的授权书的事实公布出来,而部分业主了解到这个信息以后,停止缴纳停车费,刚开始的时候,房开的态度异常蛮横,不愿意抬杆放行,业主也据理力争,与门岗保安吵得不可开交,每每这个时候,业委会担心保安会威胁到业主的安全,会安排人员进行适当的保护,多吵几次以后,见到保安没有开门的意思,干脆下车锁门,于是小区的出口便堵塞了,房开报了警,警察了解小区的状况,来了最多也就是叫房开抬杆,赶巧堵车的业主没有走远,就会来把车开走,如果走远了,整个小区就会排出口处就会排满了车辆。有时候,堵门的业主气不过,即使就在附近也谎称走远了,或者就是慢慢悠悠的走过来,后面排队等候的车干着急,声称自己缴费了的,怎么还是这种待遇,威胁说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以后的费用他们也不交了,这话一方面是说给房开听的,另一方面也是说过前面堵车的业主听的。

就这样僵持着,社区出面牵头谈判,没有结果,民警出面谈判,没有结果,缴费的业主不在少数,也许他们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看不惯保安异样嘴脸,不交费的业主也不在少数,反正有恃无恐的,由于一楼是商铺,临停车辆不少,房开的保安心安理得的收着临停钱。有的业主换了车牌,原先的系统不认识,也会引发一阵争吵,多吵两次,也就熟了,在保安那里刷脸,也就过去了,当然也保不齐有那么一些投机分子,自己并不是小区业主,但是在小区停放车辆时间长了一些,看到还有这种操作,也竞相模仿,只要气质声音足够大,保安大概率也会放行,只有那么一次,一个小胖胖的业主由于是外地车牌,车似乎也没有煤老板的那么豪横,他在被保安拦下交几百元的停车费,觉得不合理,下车想要与保安讲讲做人的道理,结果,保安还没有应声,房开的一个经理像黑贝已经窜了出来,左手试图抓住小胖胖的脖领子,右手想来一记直拳,旁边执勤的警察,忙不迭的冲过去,想要劝阻,可是依然来不及,黑贝摔在地上,左右没有抓住脖领子,右手的直拳也仅仅蹭乱了胖胖的一丝不苟的头发,原来,胖胖竟然是武林高手,突然之间的闪转腾挪既避开了黑贝的锋芒,又借着跨部力量让黑贝摔出了一个完美的标枪线,脸着地。后来双方到了派出所,凶神恶煞的打人者由于受伤重一些被当成了受害者,胖乎乎的被打者则因为长相和蔼以及没有受伤被当成了施暴者。不过,老话说得好,官司惹进门,两边都找人,房开老板来到派出所,业委会得知此事以后,也联系了几个人出面,最关键的还是几通电话已经层层传达到了辖区派出所所长那里,最后接待民警向小胖胖表达了歉意,并且归还了一进派出所有没收的手机。当然,这种偶发事件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打人者拘留三天就放出来了。
房开作为实际的经营者,对于现在这种局面必然是不甘心的,每个月在停车问题上的损失都是好几万元,好在他们也没有什么成本,所以维持得下去,不过时不时就会搞出一些小动作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有一阵在小区业主平台上,总是有很多车隔夜停在那里,平台是供小区业主茶余饭后休闲的场所,以老人和孩子居多,如果经常有车停放或者车辆呼啸而过,平台上的安静和谐定然会被打破。物业公司由于没有车辆管理权,无法把车与业主进行对应,因此只能作为道义上的劝导,告知这些要上到平台的车主遵循平台停车不超过半个小时的规定,然而规定张贴在墙上,也没有什么处罚,执勤的保安有时候不想生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房开就把自己的车停了上来。由于有了示范效应,一些业主甚至是小区以外的人都会把车停上来,业委会盯得紧的时候,这些车就会被疏导下去,业委会不盯着,车辆就会越积越多,往往这个时候,小区业主群就会爆炸,通常都会指责业委会不作为,仔细看看那些非实名的发言者,每次都是那几个,一来二去再加上业主们私下的讨论,这些大多数是房开的关系户,他们一唱一和的,指责业委会不作为。
如果说房开关系户都不是指名道姓的隐射业委会在停车问题上的不作为,有一次的做法却明显带着个人性质。一位业主在群里面指出业委会人员某某某在小区耍威风,将自家的车停在了平台通道上,严重影响了她带孩子,言之灼灼,还没有等某某某站出来澄清,已经有其他人员指出其错误,不过她既然一口咬定,并且还说信息是物业公司的前台提供的,不会有假,房开帮就开始起哄,对这位女士的仗义执言点赞,接下来不明真相的群众也开始有指向的责备。业委会管事儿的长者出面了,将事主约到前台当面对质,质问得前台慌了神,原来是前台加班太累,说话不严谨让女事主抓住不放,而停放的那辆车上碰巧留着电话,询问得知是来小区会友的,不知道小区的规矩。真相大白的情况下,业委会也不敢针对那位事主做过多的指责,毕竟智者提醒过产后抑郁症的巨大危害,惹急了女事主可以不管不顾的,于是在报告澄清中,轻描淡写的将这个误会也就化解了。
地面停车位有时候也成为房开操纵的手段。因为存在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道岗,停地面会省事儿一些,而地下停车场则由于潜在的要看两次保安的脸色,于是有的没有缴费的业主就选择将车停在地面了,不过有时候回来的晚,转两圈都找不到停车位,只好硬着头皮停下去,有的业主怕麻烦,也就顺理成章的把费用交了,所以,有时候停车难的原因可能是人为作用的结果。
房开的在停车场问题上的手段花样百出,不过聪明的业主们也看出来大概的端倪而以不变应万变,于是房开试探性的向业委会发出了和谈的请求,没想到第一次和谈以后,消息放了出来,好些原先缴费的业主由于预期停车费用会降低也停止了缴费,或者原先一年一年缴费的业主,现在改成了一月一月的交,房开急了,没想到自己下了一招臭棋,引发了雪崩效应。
业委会有时候还真的是着急,因为看着小区因为停车问题不断的发生纠纷不落忍,不过业主们由于不交费却可以停车,没有动力去改变现状,因此业委会主任代表去与房开就停车费用,服务改善等等进行了谈判,带回来的意向性结果却遭到了包括业委会成员以及好些业主的反对,言下之意是房开急,咱们作为业主急什么,于是压力就传递到了业委会主任这里,毕竟小区业主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需要整个小区进行承担的,而业委会又是小区选出来的组织,真的发生了维权上的不当而触犯法律,业委会怕是也要担责,主任当然是首先被问话的。再说,房开除了找业委会主任,好像也无法找其他人。最后,业委会主任觉得有心杀敌,无力回天,干脆把那些侃侃而谈的有识之士推到前台,组成了停车场谈判小组,同时拟定了相关的公示规则,终于把自己摘了出来,至于说谈判是什么结果,过程会怎样,权做官网协调吧。
谈判小组的第一次谈判并没有什么章法,一些人带着情绪的提出房开在张贴告示的时候,目的是为了误导广大的业主,把小区官司的判决书用错了地方,要求房开撤掉他们的告示;一些人又想要把一些诸如小区的业委会是业主委托成立的组织,具有对小区的公共产权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的职能,因此房开需要在业委会的统一协调之下接受聘用与考核;一些人在红线以内的停车位归小区全体业主的共识基础上,纠结于横着停还是竖着停的安排,从而计较在公共停车位上的数量问题... 于是整个的谈判从开始就可以预料到不太可能产生实质意义上的进展,果不其然,房开按照谈判要求回函中,丝毫没有提到谈判的内容,反而是一个事先准备好的价格表,这让参与谈判的人员觉得似乎受到了侮辱一般。
业委会看到这种情况,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再次讨论谈判的策略和阶段性的目标,把一些策略性的尝试在业委会内部进行宣讲,希望达成共识,用下棋来比喻是贴切的,既然房开提出来谈就好比下了一步期,尽管这步棋可能没有太多实际意义,遵循起码的礼节,业委会或者小区业主都应该做出回应,现在房开把焦点定义在价格上,谈判小组当然也可以回应说价格的问题实际上是其他前提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够继续的,也可以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以后,再讨论其他问题,这样会比把一堆问题全部摆出来以后,谈判并没有实际推进要好一些。
既然业委会达成共识,接下来就需要说服谈判小组成员。可以说谈判小组的成员构成五花八门,有退休的武装部长,有其他房开的老总,有高中老师,每个人都会坚信自己提出的问题才是重要的问题,并且试图说服其他人,于是,业委会召开的谈判沟通会,很可能会出现另一种争吵,即由业委会来扮演房开与谈判小组来一次预演,这就没有必要了,即使从策略上看,必要的预演也是应当的,不过,业委会作为统一协调者而不是谈判参与者应该会更明智一些,至于谈判策略,谈判小组可以定,谈判目标则可以是业委会提出指导意见会妥当一些。
目前,谈判还在进行中,房开似乎比以前更加着急了,具体谈判过程会是怎样,谈判结果又如何,只能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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