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 《异类》

今天的文章开头首先要和大家说声抱歉,一个是2018年的第一篇文章拖了好久,再一个是鉴于LJ今年要准备考研了,接下来可能还会发生不定期的拖更(别打我脸)。好了,闲篇不扯了,今天LJ要和大家分享的是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的一本较为早期的作品——《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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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之前的《眨眼之间》谈到的主观视野里决策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异类》其实是从客观视野上分析成功的少数人。本书先是谈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罗塞托瓦尔福尔托雷是意大利福贾省的一个小城,这里的人大字不识一个,除了在采石场劳作,就是从事传统农业,几乎没有其他方式改变贫穷落后的现状。这个情况一直到19世纪末,罗塞托人开始离开家园,到大洋彼岸去寻找机遇。从1882年,罗塞托人第一次来到纽约开始,越来越多的罗塞托人开始向美洲迁徙,他们先是在宾夕法尼亚的班戈城附近工作,购置房产,然后建立建起教堂从事宗教活动,小镇接着又建起了学校、公园、墓地以及商店、面包房和酒店等,最后一个新“罗塞托”就建立起来了。在20世纪初的几十年间,在宾夕法尼亚的罗塞托,人们只说意大利语,而且还是意大利罗塞托的方言,并且这个地方还自己自足,所以几乎与世隔绝。一次,内科医生沃尔夫偶然了解到当地的医疗机构几乎从来没有接受过65岁以下的来看心脏病的罗塞托人。要知道在20世纪50年代,预防心脏病的降胆固醇药物以及侵入性治疗方式还未出现,心脏病是当时美国的流行病。如果周围的其他小镇都有心脏病的的案例发生,只有罗塞托没有,就显得很奇怪了。沃尔夫由此展开了调研,由此揭开了神秘的罗塞托。在沃尔夫的调研中,55岁以下的居民病故案例中,没有一例死于心脏病发作,甚至连一例显示出心脏病症状的病人都没有;该地区65岁以上男性的心脏病死亡率只有全国的一半;该地区其他各种原因的死亡率也比预期低30%至35%。沃尔夫请来了好友——社会学家约翰▪布鲁恩来协助调查,这位社会学家称“这里没人自杀、没人酗酒、没人吸毒、犯罪率也很低。他们没有人领救济金。我们甚至没有发现没有任何人患上胃溃疡,生活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自然死亡,就这么简单。”宾夕法尼亚的罗塞托正常得成了“异类”。

那么究竟为什么罗塞托人那么优秀呢?罗塞托人的饮食习惯更健康?比起意大利的罗塞托人,美国的罗塞托人做菜喜欢用猪油而不是橄榄油。意大利人做披萨时习惯用西红柿、凤尾鱼和洋葱,但宾夕法尼亚的罗塞托人更偏爱用香肠、腊肠、火腿和鸡蛋。而且绝大多数罗塞托人没有早起做瑜伽或者小跑锻炼的习惯,而且喜欢吸烟且过度肥胖(抽烟喝酒,活到99)。那么罗塞托人基因特殊吗?事实上除了宾夕法尼亚地区,生活在美国其他的地方的罗塞托人(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并不是百毒不侵的。那是罗塞托的地理位置导致的吗?拿撒勒也是班戈城附近的镇子,它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以及人口结构十分相似,但和罗塞托相比,拿撒勒人的健康状况可就糟糕多了。最终,沃尔夫意识到罗塞托人健康的秘密其实就在于罗塞托本身(TM在逗我),在这里人们用意大利语互相拉家常,这里的家族制度由于经过了几代人的洗礼而变得十分坚固,几乎所有人都参与圣母圣衣堂的弥撒(有共同认可的宗教信仰),这个人口不到2000人的小镇有22个相互独立的社会团体。这里人人崇尚平等,社会不崇尚浮夸炫耀,社会鼓励富人帮助失败者走出困境。罗塞托人之所以健康是因为人们生活在一个自己自足的社区里,因此避免了现代社会的压力(和谐社会由于人民身体健康)。沃尔夫突破了以往个体的角度,从“社群”的角度给健康新的定义。

       马尔科姆通过罗塞托的例子向我们表达了“异类”这一概念,但其实也用客观的分析给我们证明了“异类”的罗塞托并不是与生俱来的,罗塞托人的基因里并没有什么与普通人十分不同的组成,它的“异类”是超乎当时的医学认识意外的但并不是不可被认知,不可被复制的。按照沃尔夫医生的理论,如果我们从社群关系的角度入手,就可以有效的改善社群人口的健康状况。

这本书谈论的“异类”指的超出它本身的类群能产生积极影响的人群,比如橄榄球运动明星,异军突起的天才程序员、伟大的天才音乐家等等。这类人的成功往往被媒体捧上神坛,然后被世人以讹传讹成为神话,本书就是从客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一类人成功的原因,试图与这种被媒体过度吹嘘的异类概念向对抗。LJ在这里具体和分享两个较为知名的案例,第一个是著名的甲壳虫乐队,英文名The Beatles。对于甲壳虫乐队有多牛,LJ只说一句话:如果你之前没有听过甲壳虫乐队,就照着Beyond和黄家驹去想象。甲壳虫乐队拥有4位成员: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乔治•哈里森、格林•斯塔尔。1964年2月,他们来到了美国,掀起了美国音乐界所谓“英国入侵”的旋风,改写了现代流行音乐的风貌。那么来美国之前,这哥几个在干嘛?书中记录列侬和麦卡特尼第一次合作是在1957年。到了1960年,甲壳虫还只是一支高中生乐队,不过那一年他们得到了一个去德国汉堡演出的机会。菲利普•诺曼(甲壳虫传记《叫喊!》的作者)说:“那时的汉堡还没有摇滚乐队,只有脱衣舞夜总会。”夜总会的表演赚钱不多,音响效果差,观众素质低,但是有喝不完的酒和见不完的姑娘,于是甲壳虫乐队开始在汉堡的脱衣舞夜总会里做轮场表演。甲壳虫在汉堡的表演完全是超负荷的,他们每天表演必须满八小时,每周演出七个夜晚。这不仅对他们的体能是个考验,对于他的创作能力更是如此,试想如果他们不创作新的乐曲,不尝试其他曲风,他们早被市场淘汰了。据统计,从1960年到1962年,甲壳虫已经在汉堡积累了1200场演出经历(每天一场都得3年多),所以当他们登录美国的时候他们有经验和体力已经完全可以跟上他们成名的脚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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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聊聊比尔•盖茨。还是一句话概括比尔•盖茨有多牛:如果你没听过甲壳虫乐队,那你一定听过比尔•盖茨。众所周知,比尔•盖茨从哈佛辍学,创立了微软,那一年他22岁。有谁知道他第一次接触编程是什么时候?1968年,盖茨所在的湖滨中学花了3000美元买了电脑终端,配备了专门的机房。当时人们普遍使用时一种叫做读卡计算机来学习编程,而学校买的是一台ASR-33电传打字机与西雅图计算中心直接相连,并与主机分时共享。简单的说,盖茨所在的学校可以提供更高效的学习计算机的环境。那年才13岁的盖茨已经通过了分时系统学习电脑,而分时系统的普及却是要到1965年。由于分时系统十分昂贵,当学校的经费用光以后,盖茨开始在各种各样的公司积累编程经验。盖茨的经历非常形象的阐述了“马太效应”,你上机的时间越长,你就会有更多的编程经验,市场上又缺少有编程经验的人,所以哪怕当时盖茨是个中学生,也被招进公司敲代码,从而得到了更多的上机机会。所以当他创业的时候,他已经不间断地学习编程7年了,而全世界有类似于盖茨当时的经历的人不会超过20人。同时,盖茨当时面对的是怎样一个时代。1975年1月被人称做个人电脑时代的起点,而盖茨在22岁时积累了7年编程经验,开始做面向个人用户的操作系统(真是牛顿都压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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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比尔•盖茨

由此,我们的结论是盖茨和甲壳虫不是有什么天生成功基因,而是他们的机遇和他们的努力帮他们积累的成功必备的“10000小时”。他们身处的环境当然十分重要,如果甲壳虫没有去汉堡,如果盖茨不在当时新建机房的湖滨中学,今天我们不会知道伟大的甲壳虫乐队,世界首富也不会是盖茨。成功是努力和机遇的巧妙结合,而绝不是单一结果的导向。

我们的常识中还要另外一种天才,就是那种在智力测验能获得高分的人(比如《最强大脑》的那些选手)。书中提到一位名叫克里斯托弗·兰根的人,据说此人智商高达195(爱因斯坦智商为150)参加一个《以一敌百》的案例(类似于中国的一战到底)。书中提到他6个月开口说话,3岁的时候就可以理解收音机里在聊什么,5岁的时候他问祖父上帝是否存在。到了上学的年级,他可以在完全不上课的情况下参加一门外语考试,他只需要在监考老师来之前浏览下教程就可以拿到优异成绩。十岁的时候他一遍在家里的农场里干活,一遍博览物理学著作。16岁的时候他开始自学《数学原理》(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 Bertrand Russell和其老师怀特海 Alfred North Whitehead合著的一本于1910—1913年出版的关于哲学、数学和数理逻辑的三大卷皇皇巨著,该书对逻辑学、数学、集合论、语言学和分析哲学有着巨大影响)。他在SAT考试中睡着了,但还是拿了高分(我吓得摔掉了手里的瓜)。当兰根在《以一敌百》的节目中的奖金积累到25000美金时,他评估了下风险,然后坚定的带着奖金离开了。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刘易斯▪特曼曾经做过一个规模十分庞大的天才研究,他从25万中小学生中挑选出1470位智商介于140到200的孩子,他们被统称为特曼人。接着刘易斯想老母鸡孵蛋一样追踪着这些人的成长。在特曼的预测中,这些应该会成长为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然而特曼错了,他过分固执地推崇处于智力尖端的“特曼人”,却忽略了智力对于现实生活的意义没有想象得那么大。这些“特曼人”成年后,没有什么人作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他们的结构分布几乎与随机挑选的差不多。咱们再回过头来聊聊兰根,他成为了世人眼中认可的成功人士了吗?兰斯出身家境贫寒,童年饱受饥寒,他和他的三个兄弟拥有互不相同的父亲。中学毕业后他拿到了全奖进入了里德学院,不过他在那里格格不入,后来他母亲一次忘了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这导致他没有得到那一年的奖学金,不得不离开了里德学院。后来,他也努力回到学校过,毕竟他曾经一直以来的梦想是成为大学教授。的确,以他的智力水平,得到博士头衔应该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在学校的人际关系让他心生沮丧。没有学位的兰根在现实生活中苦苦挣扎,从事社会底层的工作以谋生,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研究哲学,数学和物理学。他坦言学习带给他力量,但他缺乏和他人的协同的能力,直接阻碍了他走向世界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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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托弗•兰根

智商自然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但是仅靠智商是很难区分两个聪明的孩子的,越过智商门槛的人依然是个庞大的基数后,决定成功的因素究竟是什么?奥本海默的案例或许可以解答这一点。和兰斯一样,奥本海默从小也是个公认的神通,三年级独立做实验,五年级自学物理、化学,九岁时可以熟练视野拉丁语和希腊语。奥本海默先是去了哈佛,后来去剑桥攻读物理博士学位。也和所有的天才一样,奥本海默和导师帕特里克▪布莱克特(1948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在研究方向上起了冲突,他从实验室偷来化学制剂,准备毒死他的导师。结果事情败露,奥本海默被叫去审讯。经过长期的审讯,奥本海默被判缓刑,并且接受定期的心理治疗。没有像兰斯一样退学的奥本海默20年后被委任为曼哈顿计划的首席科学家,结果表现了他和兰斯的截然不同。为什么同样是“天才”,同样在大学求学时期遭遇挫折,一个可以被委任去改变世界,一个却是要靠参加综艺节目赢得奖金过活(要知道他们年轻时期有着类似的梦想)?答案是兰斯是"自然成长"的模式中长大的,奥本海默则是"协同培养"中长大的。当兰斯在青年时期一边干农活,一边自学,有时还得和身边的流氓打架以争取生活时,奥本海默时在被父亲鼓励参加各种各样的科技活动,在一大帮行业大佬面前做讲演,他们的家庭教育影响了他们在社会中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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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弹之父”:罗伯特•奥本海默

就好像本书的作者在最后写自己的故事一样,马尔科姆将自己如何从一个牙买加籍的小孩一步步成长为美国重要报刊的专栏记者。本书的第一页写着“戴西”,这位“戴西”指的就是作者的外祖母,戴西继承了牙买加人和白人的交合的家族血统中继承了走出去的重要性,是她对教育的坚持加上1937年牙买加的动乱,促使了作者的母亲得以去美国上学,最终这种光耀波及到了作者。而这不仅仅是作者,几乎也是所有“异类”的成长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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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


反过来想我们是不是其实也是“异类”,或者说我们其实也可以成为“异类”。也许不是每个人的父亲都是美国的律师,不是每个人的母亲都是艺术家,但我们之间互不相同的经历最终塑造了此刻的自己。LJ觉得如果我们一定要从这本书中得到什么启发,那就是“异类”其实根本不存在。几乎每个“异类”都是机遇加上努力,不断地进行数据累计,最终量变导致了质变。或许这本书最大的财富就是让每个人都能认识到阶级差异的本质,从而理解到改变自己命运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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