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JRuby里定义类时指定基类的一个问题

之前的一帖里提到了JRuby里Java类的名称问题。后来读到JavaEye上 当Ruby遇到Java,勇敢地跨越边界吧这一帖,发现里面有这样的代码例子:
class MyStringBuffer < java.lang.StringBuffer
  def append(v)
  end
end

然后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基类的部分用java.lang.StringBuffer就行呢?在类的名字定义那里要是写java.lang.StringBuffer明明不行的。

后来发觉Ruby在定义类的时候,基类的部分只要是个返回Class类型的表达式就行,不一定要是具体的基类的名字。
在Ruby 1.8.6里测试:
irb(main):001:0> class A
irb(main):002:1> end
=> nil
irb(main):003:0> class B
irb(main):004:1>   def B.a
irb(main):005:2>     A
irb(main):006:2>   end
irb(main):007:1> end
=> nil
irb(main):008:0> class C < B.a
irb(main):009:1> end
=> nil
irb(main):010:0> C.superclass
=> A

在JRuby 1.1.2里测试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这样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前面StringBuffer的例子能正确执行了。
但是类名的部分仍然必须是一个合法的名字,而不能是任意的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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