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快乐的原因

动物只要不生病,有三餐温饱,就会觉得快乐。然而,已经摆脱饥饿和贫穷的大多数人,却依然时常会感到不快乐。

不快乐的原因有很多种,罗素将其归纳为两种:第一是社会制度;第二则是个人心理。当然,个人心理往往也是社会制度的产物。

而如何改变社会制度来增进幸福的问题,比如关于消灭战争,消灭经济剥削,消灭残忍与恐怖的教育等等,都不是作者在本书要谈的。在本书中,罗素的主要目的,是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烦闷与不快乐,开一张良方。

这里所说的“烦闷”,指的是文明国家内大多数人能感觉到的痛苦,而且这种烦闷因为并无显著的外因,所以更显得无可逃避,无可忍受。

罗素认为,这种不快乐大部分是因为:错误的世界观,错误的伦理学和错误的生活习惯,毁掉了人们对一般可能的“事物”的天然兴致。殊不知一切的快乐,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得以这些事物为根基。

而观念和习惯都是个人可以掌控的,通过改变这些,人们就能拥有获得幸福的可能。

人不快乐的心理原因有很多种,每个人不快乐的原因也各异。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最典型的不快乐者,就是那些在童年时期被剥夺了某些正常满足的人,以至于后来把这一种满足看得比一切其余的满足都重要,从而使他的人生往单一的方向走去,并且过于重视这一满足的实现。

更进一步发展,一个人如果受到的挫折严重到极点,则会导致他不再寻求满足,而只图排遣和遗忘,于是他变成一个麻木的享乐狂。

比如,醉酒是暂时的自杀,它给人所带来的快乐是负面的,只是让不快乐短暂消失;自大或是自恋狂相信快乐是可能的,但是他们所用来寻找快乐的方式都是错误的;寻找麻醉的人,不管是哪种形式上的麻醉,除掉希望遗忘之外,却已放弃了一切的希望。

生而为人,如果有一条幸福的路摆在面前,很少有人愿意去选择不快乐。在本书中,罗素假定所有读者都是宁可快乐而舍不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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