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站在公司的角度上考虑问题?

公司最近陷入了“你欠我,我欠他”的债务纠纷中,老板认为由于甲方的钱没有付过来,乙方的款就可以延期支付,拖欠货款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而应该由甲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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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理解,我实在是不敢苟同。就连法律条文也在教我们,“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约束的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除非你签的是三方协议,否则与第三方无关”。于是我竭尽全力地去给领导解释,不能将此合同与彼合同混为一谈,应该一码归一码,如果甲方违约了,我们可以去追究甲方的责任,而不能就此而对我们的乙方违约,否则乙方完全有权利来追究我们的违约责任。

说来说去,本来是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一件事,结果领导劈头盖脸地责备我,“你到底是哪一边的?怎么不站在公司的角度上考虑问题?”我甚是无语。

怎么不站在公司的角度上考虑问题?

我想正因为我是站在公司的角度上考虑了问题,所以有义务、有责任给领导你解释清楚这里面的逻辑关系,不能让你总凭借内心的一股子“我们没赚钱,还垫付;甲方的钱未到账,我们怎么能付乙方?”的委屈心理而造成了违约,从而支付高昂的违约金啊。

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人会持有这样的心理,总觉得自己还是受害方呢,为什么要去体谅别人?然后还会觉得那么去伤害别人也是天经地义的。

在此,我奉劝持有这些观点的人赶紧转变思维,否则将来对簿公堂的时候,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还有,你要感谢那些曾经将这些普世观点告诉你的人,他们不是不为你考虑,正是不想让你受到更多的伤害,于是选择了直言不讳。这样的人,值得你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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