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9元重疾补充保险到底保障什么呢?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承办。自2015年11月1日落地实施以来,重疾补充保险相关工作进展平稳、顺利,赢得了各方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目前大部分深圳居民都参保了这款重疾补充保险,那么这款保险主要保什么,怎么报销的呢?跟其他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有区别吗?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这款保险的保障责任:

1、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2、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11种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

看完上面的保障责任,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是一款重疾补充医疗保险,它是一份报销型医疗险,也就是说它是需要凭着发票实报实销的医疗补充保险。

如果买了社保再搭配这款医疗险,所有医疗费问题就全解决了吗?

从保障责任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款重疾险补充医疗险,它在报销方面是有限制的。有哪些限制呢?

从保障责任我们可以了解到这款重疾险补充医疗险,它在报销方面是有限制的。

社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药、进口药不能进行报销的。

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才能报销并且只能报销70%重特大疾病的药品报销只能是目录内的11种,并且只能报销70%,而且报销额度不能超过15万。如果用到的药品不属于目录内的11种药品,那么不能报销。

举个例子:1990年的小明罹患癌症,共花50万,其中社保范围外自费部分是30万,社保范围内用药部分是20万,那么小明通过社保报销,按照报销80%比例可以报销16万。那么自己需要的承担的费用一共是34万。 假如小明同时参保了深圳市29元重疾险,那么他可以从29元重疾险的第一条保障责任中获得(20万-16万-1万)*70%=2.1万的理赔金,第二责任中,假如发生在11种药品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为10万,那么最后可以报销10万*70%=7万,也就是说最后获得的理赔金是9.1万,那么减去社保报销的医疗费,最后小明需要自己承担的医疗费是24.9万。

如上,我们知道这款29元重疾补充医疗险是属于报销型保险,那么跟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有什么不同呢?它的报销跟在保险公司买的重疾险会不会重复了呢?

首先,重疾险是属于给付型的保险,由指定医院确诊该疾病达到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重疾范围内以及重疾状态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给投保首先,重疾险是属于给付型的保险,由指定医院确诊该疾病达到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重疾范围内以及重疾状态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给投保人。

例如,投保人小明买了一份重疾险50万,之后被医生确诊为恶性肿瘤,那么他只需要拿着确诊书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调查审核资料之后,将理赔金50万发到投保人的银行卡中。这笔理赔金可以用作治疗费也可以用在其他方面的用途,另外假如小明除了这份50万的重疾险之外,还在同一家公司或者另一家公司投保了一份20万的重疾险,那么最后可以理赔的保险金是70万。假如小明同时也买了29元重疾补充保险,那么如上面的案例中,他从29元重疾补充保险拿到理赔金是9.1万,需要自费24.9万。假如买了重疾险理赔了70万,那么最后他可以获得70万-24.9万=45.1万的理赔金,这笔钱可以用作他以后的治疗费、营养费、康复费和接下来由于不能工作带来的收入损失以及房贷、车贷等。

综上,29元重疾补充保险很好,在我们只有社保的情况下,可以减轻我们的医疗担忧,但并不能解决我们所有医疗费问题,巧妙结合商业重疾险可以做到生病不花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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