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笔记:final、finally、finalize的区别?

(转载原文:https://www.cnblogs.com/ktao/p/8586966.html)

1.final:

final是用来修饰类、方法、变量的。

1.1修饰类:

当用final修饰类的时,表明该类不能被其他类所继承。当我们需要让一个类永远不被继承,此时就可以用final修饰,(注意:final类中所有的成员方法都会隐式的定义为final方法。)

1.2修饰方法:

使用final方法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 把方法锁定,以防止继承类对其进行更改。

(2) 效率,在早期的java版本中,会将final方法转为内嵌调用。但若方法过于庞大,可能在性能上不会有多大提升。因此在最近版本中,不需要final方法进行这些优化了。

final方法意味着“最后的、最终的”含义,即此方法不能被重写。

(注意:若父类中final方法的访问权限为private,将导致子类中不能直接继承该方法,因此,此时可以在子类中定义相同方法名的函数,此时不会与重写final的矛盾,而是在子类中重新地定义了新方法。)

1.3修饰变量:

   final成员变量表示常量,只能被赋值一次,赋值后其值不再改变。类似于C++中的const。

当final修饰一个基本数据类型时,表示该基本数据类型的值一旦在初始化后便不能发生变化;如果final修饰一个引用类型时,则在对其初始化之后便不能再让其指向其他对象了,但该引用所指向的对象的内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本质上是一回事,因为引用的值是一个地址,final要求值,即地址的值不发生变化。 
  final修饰一个成员变量(属性),必须要显示初始化。这里有两种初始化方式,一种是在变量声明的时候初始化;第二种方法是在声明变量的时候不赋初值,但是要在这个变量所在的类的所有的构造函数中对这个变量赋初值。
  当函数的参数类型声明为final时,说明该参数是只读型的。即你可以读取使用该参数,但是无法改变该参数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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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java中,String被设计成final类,那为什么平时使用时,String的值可以被改变呢?

字符串常量池是java堆内存中一个特殊的存储区域,当我们建立一个String对象时,假设常量池不存在该字符串,则创建一个,若存在则直接引用已经存在的字符串。当我们对String对象值改变的时候,例如 String a="A"; a="B" 。a是String对象的一个引用(我们这里所说的String对象其实是指字符串常量),当a=“B”执行时,并不是原本String对象("A")发生改变,而是创建一个新的对象("B"),令a引用它。

2.finally:

finally作为异常处理的一部分,它只能用在try/catch语句中,并且附带一个语句块,表示这段语句最终一定会被执行(不管有没有抛出异常),经常被用在需要释放资源的情况下。(×)(这句话其实存在一定的问题)

很多人都认为finally语句块一定会执行,但真的是这样么?答案是否定的,例如下面这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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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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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以上两种情况下都没有执行finally语句呢,说明什么问题?

只有与finally对应的try语句块得到执行的情况下,finally语句块才会执行。以上两种情况在执行try语句块之前已经返回或抛出异常,所以try对应的finally语句并没有执行。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try语句执行了,finally语句也不一定执行。例如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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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ly 语句块还是没有执行,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在 try 语句块中执行了 System.exit (0) 语句,终止了 Java 虚拟机的运行。如果我们不调用 System.exit(0) 这个方法,那么 finally 语句块就一定会执行吗?

答案还是否定的。当一个线程在执行 try 语句块或者 catch 语句块时被打断(interrupted)或者被终止(killed),与其相对应的 finally 语句块可能不会执行。还有更极端的情况,就是在线程运行 try 语句块或者 catch 语句块时,突然死机或者断电,finally 语句块肯定不会执行了。可能有人认为死机、断电这些理由有些强词夺理,没有关系,我们只是为了说明这个问题。

在try-catch-finally语句中执行return语句。我们看如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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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finally语句在该代码中一定会执行,从运行结果来看,每次return的结果都是4(即finally语句),仿佛其他return语句被屏蔽掉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finally用法特殊,所以会撤销之前的return语句,继续执行最后的finally块中的代码。

3.finalize

finalize()是在java.lang.Object里定义的,也就是说每一个对象都有这么个方法。这个方法在gc启动,该对象被回收的时候被调用。其实gc可以回收大部分的对象(凡是new出来的对象,gc都能搞定,一般情况下我们又不会用new以外的方式去创建对象),所以一般是不需要程序员去实现finalize的。
特殊情况下,需要程序员实现finalize,当对象被回收的时候释放一些资源,比如:一个socket链接,在对象初始化时创建,整个生命周期内有效,那么就需要实现finalize,关闭这个链接。
使用finalize还需要注意一个事,调用super.finalize();
一个对象的finalize()方法只会被调用一次,而且finalize()被调用不意味着gc会立即回收该对象,所以有可能调用finalize()后,该对象又不需要被回收了,然后到了真正要被回收的时候,因为前面调用过一次,所以不会调用finalize(),产生问题。 所以,推荐不要使用finalize()方法,它跟析构函数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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