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标2.2——设计思路

二、课程理念与设计思路

(二)设计思路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分四个学段设计,其中1~2年级为第一学段,3~4年级为第二学段,5~6年级为第三学段,7~9年级为第四学段。

课程设计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培养目标及课程理念,充分考虑学生数学学习的学段特点、心理特征和认知规律,反映数学学科的特征和未来社会发展需求。

1.确立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

核心素养是在数学学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的,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发展水平提出不同要求。

课程目标体现学生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的获得与发展,运用数学知识与方法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核心素养,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课程目标分为总目标和学段目标。

2.设计符合课程目标的课程结构

为实现课程目标,设计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贯穿义务教育阶段的四个学段。

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以数学核心内容和基本思想为主线循序渐进,每个学段的主题有所不同。

综合与实践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采用主题活动和项目学习的方式,以跨学科的综合实践为重点,设计情境真实的、较为复杂的问题,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数学学科和跨学科的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

3.选择实现课程目标的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的选择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体现数学学科特征,反映社会发展需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学科体系,关注数学学科发展前沿;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数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和发展数学核心素养。

课程内容的组织,重视数学结果的形成过程,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重视数学内容的直观表述,处理好直观与抽象的关系;重视学生直接经验的形成,处理好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

要根据“六三”学制和“五四”学制各自特点,合理组织与安排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的呈现,注重数学知识与方法的层次性和多样性,适当考虑跨学科的主题学习,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适当采取螺旋式的方式,为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提供机会。

4.实施促进学生发展的教学活动

教学活动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主动学习的过程。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和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理解和掌握数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体会和运用数学的思想与方法,获得数学的基本活动经验,逐步形成数学核心素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发学生积极思考,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教学活动注重启发式,以学生发展水平和已有经验为基础,把握数学内容的本质,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运用观察、猜测、实验、计算、推理、验证、数据分析、直观想象等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5.探索激励学习和改进教学的评价

学习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学。过程性评价体现在学生探索数学知识与方法的学习活动之中,结果性评价区分学生数学知识技能,以及数学核心素养达成的水平。建立指向核心素养的与课程目标一致的学业质量标准。采用多元的评价主体和多样的评价方式,鼓励学生自我监控学习的过程和结果。

6.促进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融合

在数学教学设计与实施的过程中,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仅可以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还可以形成生动的教学形式。在解决实际问题和跨学科问题的过程中,合理选用信息化学习环境,有利于提升学生探究的热情、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想象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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