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风险管理杂谈-风险是什么(四)

风险是什么(四)

一定有很多人好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究竟指的是什么,还有偿付能力是不是越高越安全?咱们今天就来聊一聊。

我们在买保险的时候,投保单上都会披露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具体数值。偿付能力,通常是指偿付能力充足率,而偿付能力充足率又分为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这两个充足率又是怎么回事?是如何计算的,需要从保险公司的资产与负债说起。

监管将保险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分为认可资产、非认可资产、认可负债、非认可负债。其中认可资产与非认可资产主要区别为认可资产处置不受限制,能满足保单持有人的偿还要求,而非认可资产处置受限;认可负债是不管在持续经营或破产清算的状态下均需偿还的债务,除此之外的为非认可负债。在偿付能力的计算中,我们只会用到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其他资产与负债一概无关。而有了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我们自然而然又会想到是不是还有“认可净资产”?事实上是有类似的,只不过监管将它命名为“实际资本”。

实际资本=认可资产-认可负债

请大家先暂时记住这个公式,因为接下来还有一个公式:

实际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刚开始看的时候会有点懵,以为这是在做什么数学题,但实际上,这两个公式中的实际资本是一样的,我理解第一个公式实际上是监管赋予实际资本财务上的含义,而第二个公式,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它将直接引出偿付能力计算中的分子部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分子为实际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分子为核心资本。

插播解释下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分为核心一级资本与核心二级资本。附属资本同理,分为附属一级资本与附属二级资本。通俗理解下,除去是否实缴还有到期日的区别外,核心与附属资本最大的区别是在破产清算的受偿顺序上,即核心资本受偿在附属资本后,核心一级资本受偿在核心二级资本后,且无论是核心资本以及附属资本,受偿顺序均在保单持有人及一般债权人之后,确保实际资本是可以吸收破产带来的保单及债务偿还要求的。

说清楚分子构成后,我们再来看看分母到底是什么。无论是综合还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母都同为一个,监管将它命名为“最低资本”。最低资本由三部分构成:(1)量化风险最低资本,即保险、市场、信用风险所对应的最低资本;(2)控制风险最低资本;(3)附加资本,包括逆周期附加资本、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附加资本、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附加资本以及其他附加资本。其中最重要的是量化风险最低资本,对最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影响几乎接近100%。控制风险最低资本是根据监管的SARMRA现场评估分数,通过公式换算得到一个比例值,再乘以量化风险最低资本得到最终结果。但是这个数值通常较小,对偿付能力影响不大。附加资本方面,目前监管尚未给出具体数值,因此对偿付能力基本没有任何影响。

下期我们再详细聊一下如何理解最低资本以及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低有何影响。

你可能感兴趣的:(保险风险管理杂谈-风险是什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