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读书,今晚不约。 2016.6.5

一进图书馆,阵阵书香迎面而来。

或许太久没看书了吧,居然都闻到书香了。

年纪真是大了啊?

人还真挺多,在三楼一角落找到位置,不容易啊。我读书真的好慢,自己在旁边看着都急的不得了。私下分析了原因:俺喜欢沉浸在作者描述的意境中,不肯出来,这是病,得治啊。

《how to read a book》提供了一个疗法:用手指指着每一行字,然后眼睛跟着手指走。果然一会儿功夫看了几页,不错。欣欣然间,余光扫到旁边一人儿在看我。

我扭头,那人起身就走,打水去了。我看到他的衣服后面写着读书的字样。哎呀妈呀,现代人真有想法。读个书,还在衣服上玩儿花样,真是活太久了啊。

再次埋进字海,眼睛跟着手指走,心里暗爽,方法真不错,看来今天这本书可以读完了,嘿嘿。手机嗡嗡作响,猫妈来电:给你带饭了哦。一阵暖流熨贴心底,一看时间居然八点了,今天用功过度啊。收拾好东西,准备撤。邻座居然回来了,我刚都没发觉咧。出于好奇,我带上眼镜,认真地看了他一眼,人家衣服上大大的手写体:我要读书,今晚不约。

我愣在当场:我是去吃饭呢?还是去吃饭呢?

好奇个鬼啊,尴尬了吧?尴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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