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昆明事件看有污点的人生

01.22日,昆明一中学门口,57岁男子手持利刃挟持一名学生,在被特警击毙之前,多次行凶,造成1死6伤。

通过网上爆料的现场喊话中了解到,该男子有吸毒史,那怕已是十年前事,但影响一直存在,出来后在社会中处处碰壁,憋屈愤懑想不开,手持利刃报复社会。

他的行为肯定是错的,这点不可辩驳,被枪毙的下场用“罪有应得”来形容也不为过。

但是,我对他的遭遇是有点同情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情绪?大家往下看。

我有一位朋友,关系特别亲密,当年他受某一位‘朋友’蛊惑,吸了一口烟,就这口烟把他送进去治安大队15天。

他不敢告诉家人,留了我的电话,说我是他哥,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视我如哥,我亦像亲弟一样爱护他。

事情过去近一年,临近年节我去他家做客时,亲眼目睹了一把,他家人面对村治保主任带领县缉毒大队的一群小年轻堵门的尴,理由是最近严打,对有前科的人员重点查询。

老一辈人对名声的在意胜过一切,家丑不外扬,本以为可以瞒过去,这下子搞得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的人品我是了解的,并且我也相信处罚15天能表明他的错误程度不严重,在责备他识人不明的无知后,一起出门打工去。

我以为他已经为他的错误付出了代价,结果出乎意料——他其一找不到工作,其二被治安队通知定期去尿检。

不要说他,带他出门的我都感到深深的羞辱!

求助法律热线,咨询为什么厂方以此拒绝他的求职?为什么厂方会有他的案底信息,这属于隐私的范围吗?为什么事情过去一年了还被要求定期检查?

……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何冰主演的电影《十二公民》里一个白衬衫青年,作为一个被错判几年后来平反的人,虽然是清清白白,出来后却受尽歧视和白眼,他说:“我倒是想做个好人,可谁给过我机会!”

结合我朋友的遭遇,这就是我在开始会有那样态度的原因,持刀行凶的中年男子被击毙是应该的,但我会给他一点同情。

(  ・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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