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每天]第383篇 2018年4月2日
从张扣扣案看人生智慧之恻隐之心
愚者暗于事成,智者见于未萌。一些事情的发生,追根溯源或许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虽然小事,但几经变幻,又往往产生不可估量的恶果。
张扣扣案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案中张家与王家本是干亲关系,但就生发出仇恨,最终家破人亡,成为世仇……。
如果一个人,在问题发生时,多找找自己原因,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我想世间很多悲剧就可以免于发生。如果再多一些做人的恻隐之心,世界定会更加美好,想想老祖宗真是智慧,把很多事情事物归纳总结来让我们拿去用,但是我们经常不用,就用世间那种所谓“道理”去行事,“道理”本身不错,但现在很多人的“道理”是用在别人身上,是要求别人遵守,自己就实行“豁免权”,久而久之,怎么不会惹生祸根…。
事情发生了,有人只是看看热闹就过了,我想很多事情你去分析,你去追根溯源,往往又会生发智慧,人生就三个字:活明白。
一、张扣扣案:
2018年2月15日,也是中国人合家团聚的大年三十,中午12点20左右,在陕西汉中新集镇王坪村发生的一起凶杀案件打破了节日的祥和与喜庆,凶杀案造成三人死亡,死者与凶手是同村邻里,凶手张扣扣逃亡二天后自首。
死者情况:
1、王自新,男,现年71岁,务农。
2、王校军,男,现年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职工,xx管委会主任。
3、王正军,男,现年39岁,系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
二、缘起
张扣扣之所以作案是为了报复王家人,而报复的原因,还要从22年前的另一起案件说起。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曾跟王家人发生了一次激烈冲突,冲突中,张扣扣的母亲被王家人打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1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全额赔偿,故酌情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除了对这起案件的事实认定(张家认为凶手是二子王政富,王家让未成年的三子顶罪)和定罪量刑不满之外,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张家人也一直无法接受。判决书显示,当年张家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补偿等共计25万元,而法院最终判决的金额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经支付的8139.3元丧葬费,张家最终只拿到了1500元的赔偿。
张扣扣母亲死时,张扣扣才十三岁,目睹母亲死亡,目睹法医验尸,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在张扣扣心里印下了深深的烙印,仇恨从此生根发芽…
三、启示:仇杀本可避免
首先,张扣扣报复杀人是非常的不明智。社会上有部分人因为对社会不满,把张扣扣渲染为英雄,非常不当。此案结果是王家惨死三人,张扣扣父亲也会老无所依……。张扣扣、张家、王家都应该后悔死了吧!
在我看来,这件事王家如果处理得恰当一些,事情就可以避免。
事情发生后,王正富也觉心里非常不安,害怕报复。一直躲避与张扣扣接触,王正富也说:案件发生后,一直有不好的预感,兄弟们劝父母全家搬走以避后患。
我想错就错在这里。
一个村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能躲得过去吗?
另外,搬走避祸这方法也不妥当。总不能搬到天涯海角吧。张扣扣心里的仇恨不灭,祸患就在,你搬走一百几十公里,一张车票就可上门…。
应该怎做?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管什么原因,既然张家因王家而死了人。那就应该诚恳道歉,当然不是你想道歉人家就会接受。
王家可以叫一个中间人,代为转达歉意。一次二次三次,张家总会心里软化。
第二,张家贫穷,王家生活在村中算是富裕,为什么不能隔三差五的给张家送一些补贴呢?一千几百元在王家是小钱,但在张家是要紧钱。如一时不接受,也可以委托与张家亲近之人出面。
在这里也会有人反驳,如果张家贪得无厌,一直求这求那,没完没了,那怎么办呢?
首先要相信人,相信人心是肉做的。大奸大恶之辈还是稀罕的。事实上,张扣扣当时才十三岁,你所做的一切别人都会看在眼里。
第二,不管张家怎么样的反应,王家也应该有恻隐之心,王家的道歉也是应该发自内心的,你道歉是应该的,不是做秀的。
我想信张家在诚恳道歉与金钱周济之下,肯定会慢慢软化,就算心里不平衡,不舒服,年长月久总不会杀人了。
四、张扣扣所说也证明所说不虚
面对记者采访,张扣扣说:这22年来,王家从未找人或直接向我们沟通过,没有说一句道歉话,也没有任何赔偿。可能原来他们没这个条件,但是他们现在过得很好。
城里买了房,老大是南湖区管委会主任,老二也有正式单位,老三在西安有稳定收入。
而且我感觉他们就是故意躲着我,也正是因为这个,才让我对他们的意见越积越大。
另外,在这22年里,老三基本没有回来过,即使回来也是大年三十回来,转身就跑了。
记者:你现在后悔吗?
张扣扣:后悔也已经没用了。
张扣扣忿忿不平的就是王家二十二年来,没有道歉,富有也没有赔偿…。
五、我处理的一件事情
近十年来,我在管理报亭。去年有一个人从别人手上转过来报亭经营,是我代公司签约确认的。谁知道去年全国文明城市评比,加上报亭太靠路边。经营一个月后,报亭给城管撒消许可,经营者损失几万元。
经营者忿忿不平,把我告上法院。本来我们有合约,合约有风险提示,也有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案。况且我也没有收过任何转让费用,我问过律师,律师说我不用负任何责任,也告不入的。
但最后,我还是在法院调解下,自掏腰包三千元,平息了此事。
友人非常不解,认为不给对方也没有办法,顶多给个几百元就好了。我的心态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心里有恻隐之心……。所以我一个是详细耐心解释,第二全力以赴的做一些本职工作,为他们争取恢复,实在不行也私人损失让他平衡一下。
如果讲道理、法律,我本无责任,可以不理会,但我采取积极态度。不讲道理讲仁义,讲恻隐之心…。我是怕事之人吗?是的,但是也曾经一人一菜刀赶走三十歹徒……。
从张扣扣案看来,我这样做,是否也是一种智慧呢?
总结:张扣扣案给我们的启示
一、得饶人处且饶人,饶人也在饶己。
二、恻隐之心是消祸解困的关键。